经现场快速测定结果可知:本地块内镍、汞、铅、铜、镉、砷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PID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各表层土壤中的VOCs含量较低;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与地块对照点的测定数据基本一致,无较大差值,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与对照点位土壤环境状况基本一致,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基本良好。
综上所述,经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清政府储备地2025-067号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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