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云环通〔2020〕41号)等技术规范,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福惠路北延长线西侧地块进行第一阶段简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现状为耕地;
(2)地块历史上未堆放过易污染土壤的产品;
(3)地块内无排污管线,无化学品和废弃物储存,未见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地面未见污染痕迹,土壤无异味;
(4)地块所在区域已建成完善的污水收纳管网,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地块内无大面积土壤回填的情况,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运输、固废填埋等;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周边居民未曾在本地块内闻到由土壤散发的异味,地块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地块周边临近地块也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农业生产对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6)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相邻地块历史利用情况单一,该地块周边也未曾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内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周边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7)地块周边历史上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6+1”企业。
结论:昌宁县福惠路北延长线西侧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围虽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但污染可控,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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