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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含山县华阳西路与林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87****5007 发表于 2025-09-1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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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含山县华阳西路与林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占地面积:41301.13 m2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胡蒋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利用现状: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荒地、林地、菜地、坑塘水面)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委托单位: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调查单位:马鞍山市茂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23年征收;地块内现状主要为荒地和林地,存在零星菜地,东北侧区域存在两处坑塘;地块今拟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后期规划用地性质,本次调查应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9月。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胡蒋社区,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林头路,北至华阳西路,总占地面积约为41301.13 m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通过对本次调查地块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23年征收;地块内现状主要为荒地和林地,存在零星菜地,东北侧区域存在两处坑塘;地块今拟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村庄和农用地,部分区域为道路、坑塘水面等;后陆续建设居民区、市场等。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为荒地和道路,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外北侧和东北侧存在过四家企业,目前巢州肥业和含山汽修厂已拆除,天顺驾校和中石油清溪路加油站正常运营,未发现地块周边存在其他生产企业及潜在污染源。四家企业在运营期间,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且均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平行风向位置,地下水非上游区域,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地块周边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调查结论均不是污染地块。

       调查期间,我公司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和PID)对地块内存在的表层土壤和底泥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表层土壤和底泥样品PID读数显示为0.10-0.87 ppm,数值均较低;砷、镉、铜、铅、汞、镍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铬的检测值未超过《深圳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和底泥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比对,无明显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表层土壤和底泥样品快速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深圳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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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发布
  • 项目名称
    含山县华阳西路与林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项目位置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9.17 - 2025.09.20
周边公示 [182]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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