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北片区地块-2
占地面积:地块总占地面积53910.4m2(2号地块占地面积10613.59m2、3号地块占地面积6991.69m2、4号地块占地面积10731.54m2、5号地块占地面积14579.16m2、6号地块占地面积10994.42m2)
地理位置: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2号地块、3号地块、5号地块和6号地块现状为荒地,4号地块北侧为山林地,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为荒地
未来规划:根据《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2号地块、3号地块、5号地块和6号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4号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和文体设施用地(GIC2)
评价标准:土壤筛选值为GB 36600一类用地标准和深圳市赤红壤背景值(砷取55.1mg/kg);地下水筛选值为GB/T 14848的IV类标准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2024年版)表1(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取0.55mgL)。
调查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完善相关的用地手续,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8月18日、8月20日、8月22日和8月24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31个土壤点位和10个地下水点位。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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