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占地面积:24659.20m2;
中心点坐标:118.52811,31.65405;
地理位置: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至范围:北至九华东路、东至天和苑、南至超山花园、西至慈湖河路;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马鞍山市公安局;
未来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801,第二类用地;
委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安局;
调查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过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
地块内现在无工业型企业存在。地块内现状为马鞍山市公安局。地块周边500m现状有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未发现地块内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可识别的环境污染状况。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周边500m历史上有企业,为原佳山粮油、原马鞍山市昌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马鞍山市诚钢机械设备制造厂、原马鞍山市楠钢机械设备制造厂、原马鞍山市振兴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企业均已拆迁,大部分为精加工企业,在2019年搬迁。过污染识别判断地块及周边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快筛点位15个(S0~S14)。快筛结果砷、镉、铜、铅、汞、镍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三、调查结论
综上,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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