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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云南新正达磷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和云南新正达磷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公示如下:报告名称:云南新正达磷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云南新正达磷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单位:云南新正达磷化工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总 13708445938;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杨小梅1894873309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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