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厂区一)地块;
调查面积:18253.2 m2;
四至范围:东至航空路,南至西九道,西至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北至天津冶金集团天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块现状:目前地块内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空,厂房处于空置状态;厂区四周设 2.5m 高的围墙,地面均为水泥硬化。为消除转让前遗留污染隐患,企业已委托专业拆除公司拆除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其中联合厂房、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均为钢结构厂房)及联合厂房内配套废气处理设备留存,其余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含造管 / 冲压 / 钎焊生产线、废水处理设备及车间内地上生产废水专用收集管线,废水处理设备拆除前已按规范清理残留废液污泥并处置危险废物)。当前地块无地下储罐、无带物料地下管线,无原料 / 产品 / 固体废物堆存,无恶臭及化学品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污染痕迹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2025年5月,受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委托,天津中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厂区一)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该地块2004年3月之前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2005年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企业主要生产制动管及其零部件、燃油管。2023年4月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停止了所有经营活动。2024年12月,除联合厂房、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及联合厂房内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未拆除外,其余生产设备及设施已全部拆除。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包括:历史农田种植期的化肥 / 农药施用、企业生产期的综合厂房生产活动、危废间 / 一般固废间储存活动、废水 / 废气处理系统运行过程;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包括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汽车制造及零部件企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等)、金属加工企业(天津冶金集团天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医药及化学品企业(天津市康瑞药业有限公司)、电力 / 电气设备企业(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结合历史活动与周边污染源,本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锰、锌、锡等)、VOCs(苯、甲苯、二甲苯)、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1、2、4-三甲基苯。潜在污染途径主要有大气沉降、地表入渗、地下水迁移。
综上,为确定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布点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进场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本地块采样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总体布点密度达到40×40m,另外布设1个场外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44个(不包含平行样)。
地下水进场采样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及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确定地下水监测点位位置,主要关注潜水层地下水,共设置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8个地下样品(不包含平行样)。
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以及其他特征污染指标有机农药类(GB 36600-2018中的14项)、pH值、石油烃(C10-C40)、锌、锰、总铬、氰化物、氟化物、1、2、4-三甲基苯。为关注地块外地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是否对地块造成污染,因其历史上涉及电镀锡,因此S1W1、S12W6、S13W7、S14W8点位加测了锡。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土壤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8.74~9.97,共检出总氟化物、汞、砷、镉、铜、铅、镍、锌、总铬、锰、石油烃(C10-C40)等11种污染物指标,其他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总氟化物、锌含量未超过天津市地方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总铬、锰含量未超过基于25.3推导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pH值范围为7.1~8.3,共检出氟化物、砷、总铬、锰、镍、铜、锌、镉、锡、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11种污染物指标,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限值,地下水中总铬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中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总铬的限量标准。
四、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天津马鲁雅斯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厂区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应筛选值或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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