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渠首水邸小区棚改房项目地块位于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武店村,规划二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面积为35831.80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1.703985°,N32.694154°。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二路、南至规划五路、西至JC-QS01-01地块、北至规划四路。
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九重镇武店村,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根据《淅川县九重镇JC-QS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年),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 宅用地。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2024年之前,地块主要为村庄及少量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作物;2024年至今,地块内村庄被拆除,仅剩少量民房暂未拆除,地块内部分区域种植有农作物,大部分区域为荒地,长有杂草及少量灌木。地块南侧建设项目临时用房。地块历史上无生产企业,无小作坊,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及使用,未涉及化工厂、加油站、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未发生过土壤污染事故,经调查分析认为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以来有1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产排污分析、污染物迁移途径、迁移介质分析,认为该企业污染物不会通过大气迁移、地表漫流和地下水径流对调查地块构成影响。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历史上未长时间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未发现超标情况。
经过第一阶段的污染识别, 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无污染可能,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调查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规划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