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昌平区东小口镇城中村改造(二期)定向安置房项目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CP02-0402-0002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霍营东路,南至规划公园用地,北至回南北路,总用地规模37294平方米。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城中村改造(二期)定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昌)初审函[2025]0044号),CP02-0402-0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原土地性质为农林地,原土地用途为农业和林业种植。
为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自2004年起,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块再次开发利用前应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铭嘉嘉业有限公司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润思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和平家园3号楼1层4
联系方式:18522565264 张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6个,其中土壤兼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初步采集测试土壤样品80件(含9件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4件(含1件平行样)。根据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检测54项,检出7项,检出项分别为砷、镉、铜、铅、镍、pH、汞,项目特征污染物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未检出,调查地块土壤54项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地下水共检测79项,检出21项,分别为pH值、总硬度、氯化物、氟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浊度、铁、锰、碘化物、铅、砷、钠、铝、镉、镍,其余均未检出。
检出项中总硬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限均未超过Ⅳ类标准限值。总硬度不是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有机磷、有机氯农药均未检出,且总硬度不是毒理性指标,超标可能与区域水文地质化学背景有关。
本地块未来规划采用市政管网供水,不开发利用本地块的地下水,因此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上,昌平区东小口镇城中村改造(二期)定向安置房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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