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家园一期以北、新世纪快速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海丰家园一期以北、新世纪快速路以西地块位于常熟市海虞镇虞南村,东至新世纪大道、南至海丰家园一期、西至泰山路、北至农田,占地面积约为31776m2(合约47.66亩)。根据《关于城铁片区新世纪大道以西、常昭路以北地块的规划条件》(常资规设〔2025〕48号),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7月,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苏州科技大学对海丰家园一期以北、新世纪快速路以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宅基房和河道;2019年~2021年,地块由政府征收,宅基房陆续拆除;2021年至今,地块南部和西部多次拆建临时项目部。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分析,本地块内及周边地块识别均无潜在污染源。考虑2021年至今,地块历史河道、沟渠区域涉及回填活动,东部存在土壤堆放活动,考虑堆填土来源经人员访谈获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在此期间,地块存在多次拆建临时项目部活动,地块为开放性地块、无现场管理人员,可能存在人为活动对地块造成污染。因此,基于保守性原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在地块北侧边界沟渠处布设1个地表水及底泥采样点,并在地块外西北侧布设1个深层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45个(包括5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1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2个(包括1个平行样)、底泥样品2个(包括1个平行样)。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底泥检测因子包括pH值、GB36600-2018表一基本项目45项(7项重金属、27项VOCs、11项SVOCs)。
本次调查结论如下:
(1)土壤污染状况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pH值介于7.39~8.76之间;检出的6项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镍)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
(2)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pH值、2项重金属(砷、铅)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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