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湖北地块位于淄博市高新区玉龙湖以西北、齐祥路以南、陶韵路以东、西五路以西,调查面积为137296m2。本调查地块由北石村水浇地116998m2、果园413m2、其他林地5627m2、其他草地1279m2、农村道路2728m2;王埠村水浇地6956m2、其他草地854m2、农村道路1373m2、物流仓储用地1068m2组成。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为确保彻底消除环境风险,保障该区域土地后期用地安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安排工作组人员对项目地块的历史影像等资料进行收集、并对地块附近村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国土部门进行人员访谈,并对项目地块周围1km的范围进行了调查,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北石村与王埠村的农田,种植玉米、小麦。2017年开始,地块内堆放来自地块南侧40m玉龙湖湿地公园的开挖土方,该区域开挖之前为赵庄村、北石村、南石村耕地,2020年,地块内堆土开始进行清运,直至2021年,大部分堆土已清运出地块,目前地块内仅留西北侧两处堆土,在地块内堆放区域约占地28500m2。2017年至2023年,地块内南侧存在一处建设施工临时区域,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施工车辆及设备的暂时存放。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西北侧存在堆土。
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生产性活动,未存在过生产性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不存在污染较重的企业,周边企业对地块的潜在影响较小。
2025年8月12日至13日,对调查地块内34个点位的表层土壤样品、24个点位堆土样品和地块外北侧85米农田内1个对照点的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浓度与对照点相比可看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未明显增加。
通过对地块内污染物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探结合现场快检结果可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在此基础上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玉龙湖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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