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大街东侧北站C-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大街东侧北站C-13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大街东侧北站C-13地块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3号,属于富力盈泽大厦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23°26'3.12",N: 41°48'49.02"。调查面积为29251.26m2,地块东至惠宾街、南至中国工商银行和惠工街、西至友好街、北至北站二路。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大街东侧北站C-13地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3号,调查面积29251.26m2,地块东至惠宾街、南至中国工商银行和惠工街、西至友好街、北至北站二路。地块内部现状:C01#~C02#商业已建成,C03#商业主体已封顶,A02#、A03#公寓施工主体44F已封顶,A01#公寓和B01#办公主体未封顶,A01#公寓规划建设44F,实际施工主体已建至30F,B01#办公规划建设34F,实际施工主体已建至23F,B02#办公主体和地基未施工,地块北侧地下车库已建成,部分地面已硬覆盖,仅与地块东南侧区域有1.2~1.5m厚回填土,地块东南侧未进行B02#办公主体和地基施工,目前为施工临时办公用房和施工组建区域,地面已做硬覆盖。
通过第一阶段现场调查和分析,识别出地块潜在污染源为地块内在使用期间有施工营地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建设期间土壤存在扰动情况,地块内回填土已签订土方合同,外购均来源于距本地块东南侧约100米处的沈阳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汇中心项目施工挖方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块内柱状点、1个地块外对照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地块内监测井、1个地块外对照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19个(包括2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2组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值,共计47项。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37项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外)及石油类,共计38项。
土壤执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执行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项目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水质整体较好,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内地下水质量较好。
综上所述,沈阳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友好大街东侧北站C-13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均满足居住用地情景下的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内无土壤、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工作。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贝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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