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王朱村,地块面积6617.01m2,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18.290229、N36.770841,属于原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建材”)生产经营用地。
调查地块在1997年之前为临淄区辛店街道王朱村耕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1997年9月,山东星海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在调查地块内建设2000吨/年FDN高效减水剂生产项目,并变更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00年7月,该企业更名为山东天辰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并于2002年10月取得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验收批复;2003年3月,该企业资产重组后再次更名为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原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FDN高效减水剂项目技改为3000吨/年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项目;2019年5月停产,设备开始拆除,同年10月拆除完毕,之后调查地块整体为闲置状态,东侧和西侧保留部分原厂区围墙;2023年10月,王朱村自发拓荒开始种植农作物。
目前调查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东侧和西侧保留部分原厂区围墙。调查地块南侧外部为原淄博市临淄百利盛塑料制品厂,该厂于2019年拆除,目前地块闲置;东侧外部现为山东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在产;北侧外部为原淄博弘昌炭素有限公司,该厂于2019年拆除,目前部分种植农作物、部分闲置;西侧外部紧邻王朱村道路,道路西侧为王朱村耕地,目前种植了农作物。
原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属于原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修复区(2024年4月份取消)内企业,依据临淄区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企业清理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8〕59号)要求,该企业需拆除搬迁,产生的腾退地块由政府收回。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应当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有关规定,需对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查清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为调查地块转让、收回及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为此,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绿水青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在政府正式收回之前,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查地块规划为环城绿廊,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G2 防护绿地。本次调查拟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作为评价标准。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进行污染识别。本次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识别的关注污染物主要包括:萘、甲醛、丙烯酸、聚乙二醇单甲醚、硫化物、多氯联苯(总量)、镉、汞、砷、铅、铬(六价)、铜、镍、锌、钒、锑、苯并(a)芘、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沥青烟(16种多环芳烃)、pH等;识别的重点关注区域为原厂区内生产设施区域、罐区等。
在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基础上,我公司进行了初步采样调查分析布点工作,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含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位)、地下水监测点位5个(含2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位)。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45项、表2中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及重金属无机物锑、钒2项、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以及其他特征因子甲醛、pH及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8种多环芳烃,合计62项。检测结果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评价,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该评价标准。
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地下水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35项,以及土壤中相关的特征检测指标33项,合计68项。检测结果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评价,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该评价标准。
另外,本方案还制定了土壤采样计划、相关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健康防护方案和二次污染防治方案等。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博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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