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招标项目名称为“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101-14地块(浙工大之江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占地面积约132649.11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075059406°,北纬30.170002709°;地块东至常陇路绿化,南至规划绿化,西至五云梦湖社区服务中心,北至云栖玫瑰园、景月湾。地块西侧建筑已拆除。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地块历史主要为原杭州航海仪器厂(又名“国营445厂”)、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高校“两块地”盘活有关工作专题会议备忘录》(2025年2月11日)的要求,本地块需参照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整个地块详细调查共布置388个土壤点位,布置30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共采集送检土壤样品1878个,采集送检地下水样品36个。
调查结论表明,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砷、石油烃(C10-C40)和苯并[a]芘的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下简称“筛选值”)。其他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一类用地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一类用地标准。超标范围约9786.99m2,最大超筛选值深度5m。
部分地下水样品中肉眼可见物、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硫化物和硫酸盐等指标的最大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其它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
综上分析,本地块土壤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标情况需要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地下水中无有毒有害指标超标,无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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