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淮安市第三织布厂(淮安区河下古镇估衣街北侧、殷家码头西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东至河下村,西至河下村,南至估衣街,北至城河、翔宇大道,项目地块面积为2850.44 m2,约4.27亩。
根据地块使用历史,地块原先为农田、生产企业、沿街商铺和居民区,现地块为河下文化馆,本项目地块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080302),属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已违规建设开发,并已受到行政处罚(淮安环罚字[2025]3号),后续需补充土壤环境调查资料,故淮安区文化旅游开发中心委托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原淮安市第三织布厂(淮安区河下古镇估衣街北侧、殷家码头西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可知,文化活动用地(080302)属于第二类用地,故本次调查选用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环境质量评价。
1、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5年7月上旬开展。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和其他资料信息可知,地块历史如下:
1958年之前为农田;
1958年,建有淮安市第三织布厂,开始纺织生产;
1998年,淮安市第三织布厂停产;
2001年,地块内企业周边建有居民区至地块内东部,紧邻淮安市第三织布厂东侧;
2006年,淮安市第三织布厂南侧建有沿街商铺;
2008年,淮安市第三织布厂破产清算,厂房闲置,外租给淮城镇凤翔毛巾厂进行生产活动,其他居民区和沿街商铺不变;
2014年,淮城镇凤翔毛巾厂注销停产,设备拆除,厂房闲置,其他居民区和沿街商铺不变;
2021年,淮安市第三织布厂厂房拆除,原淮安市第三织布厂为空地,其余部分不变;
2024年至今,将淮安市第三织布厂空地、沿街商铺和其东部部分居民区拆除征收,新建河下文化馆,一直持续至今。
2、污染物识别
通过资料分析地块内部的企业,初步判断其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相邻地块的企业主要潜在特征污染因子有:石油烃(C10-C40)。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3、调查采样方案
(1)布点数量:
本次调查拟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个土壤采样点(深度为1.5m)和2个地表水点位,地块周边相邻位置布设2个水土复合点位(12.0m);在地块外西侧和南侧设置2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对照点。
(2)检测项目:
土壤的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的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15项毒理学指标、石油烃(C10-C40)、pH。
地表水的检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基本的22项(除水温和粪大肠菌群外)。
4、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土壤样品pH值介于7.92~8.51之间,属于弱碱化,与对照点数据无明显差异;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无明显的污染情况。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池塘地表水样品锌、汞、镉、六价铬、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其他检出项目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5、调查结论
综上,原淮安市第三织布厂(淮安区河下古镇估衣街北侧、殷家码头西侧)地块满足规划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080302)建设使用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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