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工作要求,结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中“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为疑似污染地块”之规定,为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及污染程度,明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应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8月,花垣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中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对花垣县恒源锰粉加工厂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组针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通过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分析地块的历史和现状生产利用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潜在污染,并针对疑似污染区域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主要的污染物类型,编制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为花垣县恒源锰粉加工厂疑似污染地块,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9个土壤样品,土壤45项基本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特征因子锰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 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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