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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省滕州市重点采煤沉陷区鲍沟镇薛后村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39****5446 发表于 2025-08-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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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滕州市重点采煤沉陷区鲍沟镇薛后村避险安置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地块南至鲍沟镇人民政府,东至G104国道;其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5436°,北纬35.00548°,地块面积329921m2。原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拟变更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按照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评价。

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调查地块由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在此背景下,此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山东省滕州市重点采煤沉陷区鲍沟镇薛后村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滕州市重点采煤沉陷区鲍沟镇薛后村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组于2025年06月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共检测地块内34个点位及地块外1个对照点位土壤样品,共检测71个土壤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品),所有样品因子检出值与本次调查地块确定的土壤分析评价筛选标准相比,所有监测因子均未超过本次地块土壤的风险评价筛选标准。

本次地下水共采集地块内5个地下水样品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地下水常规参数pH、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砷、汞、氟化物、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钠、碘化物均未超出IV类水限值,且与上游参照点相比差异较小。由于本项目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和工业用水,在目前的用地方式下,其污染物没有人体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无影响,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环境地下水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调查评估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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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滕州市重点采煤沉陷区鲍沟镇薛后村避险安置项目地块
  • 项目位置
    山东-枣庄-滕州市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8.14 - 2025.08.28
周边公示 [65] 山东-枣庄-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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