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大道西侧(原物流停车场拆迁地块北侧)地块(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锡宁路和通江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500 m处,锡宁路以南、通江大道以西、江海东路以北、埝埭港以东,占地面积约1624.6 m2(2.44亩),地块现状主要为绿化带和道路且历史上无生产型企业存在。
根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提供的梁溪科技城核心区单元详细规划显示,该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用地(用地代码:080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项目选址时,应当重点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地以及周边土壤、地下水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此为明确地块土壤、浅层地下水的环境状况,保障地块安全再开发利用,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通江大道西侧(原物流停车场拆迁地块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单位于2024年11月前往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情况,梳理出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绿化带和道路,无工业企业存在。周边500 m范围内现状为东侧通江大道,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和埝埭港。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生产型企业有,地块东侧主要为通江大道,隔通江大道为佳润食品公司、食品城、停车场和汽车销售公司,2017年汽车销售公司拆除于2022年在汽车销售公司原址新建瞻江街道办事处,2021年物流公司部分拆除;地块南侧为明乐汽车4S店、无锡永广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乃非尔服饰有限公司,其中2019年无锡市广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拆除为空地,2021年无锡市乃非尔服饰有限公司拆除为空地,2024年明乐汽车4S店、无锡市永广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拆除为空地,原无锡市乃非尔服饰有限公司新建临时施工工棚;地块西侧主要为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市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拆除为空地,2013年无锡市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除为空地;地块北侧为无锡市罗地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拆除为空地。
根据调查资料分析出地块相关企业其通过废水、废气或固体废物等途径可能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物有pH、砷、铅、锌、硒、镉、六价铬、铜、汞、钒、钴、镍、锑、钡、总铬、氟化物、甲醇、乙酸钠、甲醛、甲酸钠、脂肪酸甲酯、脂肪醇、二甲苯、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1,1,2-三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氯仿、四氯化碳、乙苯、氯甲烷、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氯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五氯乙烷、六氯乙烷、环氧乙烷、六六六、苯、甲苯、萘、邻甲氧基苯酚、邻苯二酚、二甲醚、黎芦醚、N-乙基乙二胺、乙二胺、氯苯、1,1-二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2-氯酚、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挥发酚、氨氮、氯化物、耗氧量、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氯乙烯、四氯乙烯、硫化物、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多氯联苯、氨基磺酸、氯磺酸、石油烃(C10-C40),并按照规范标准制定了本地块的布点、采样、检测方案。
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
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15 m;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监测井深度为15 m;送检40个土壤样品(包含4个平行样),送检11个地下水样品(包含3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pH、钴、锑、总铬、钡、锌、硒、钒、甲醛、氯乙酸、环氧乙烷、五氯乙烷、六氯乙烷、六六六、多氯联苯、p,p’-滴滴伊、滴滴涕、p,p’-滴滴滴、氨氮、氟化物。地下水检测指标同土壤检测指标保持一致,同时加测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35项(不含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共有28种污染物检出,分别为干物质、pH值、氨氮、总氟化物、铜、铬、镍、锌、锑、铅、镉、砷、硒、汞、钒、钴、钡、石油烃(C10-C40)、甲醛、甲苯、氯苯、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值(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共有32种污染物检出,分别为铜、锰、铬、镍、锌、锑、铅、铁、钠、砷、钴、钒、铝、钡、石油烃(C10-C40)、甲醛、萘、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硫酸盐、浊度、耗氧量、pH值、氨氮、氯化物、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硝酸盐氮。其中对照点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潜水或/和微承压水最大超标深度达15 m。地块内浊度、硫化物和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最大超标深度达15 m。其他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有毒有害物质可参见GB/T 14848中的毒理学指标,而本次检测常规因子(硫化物、浊度、氨氮等)属于GB/T 14848 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与对照点相差不大,且浊度、氨氮、硫化物等检出浓度均低于基于保护人体健康的地下水筛选值(氨氮 8.31E+04 mg/L),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因此无潜在污染风险。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的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存在污染,目前正在进行修复。因此,通江大道西侧(原物流停车场拆迁地块北侧)地块在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完成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厅评审并移出《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前,不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综上,通江大道西侧(原物流停车场拆迁地块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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