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1990年以前为生产队晒谷场;1990年晒谷场拆除后,地块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种过桃树;2015年至今,地块为荒地。2016年地块内开挖灌溉沟渠,挖出的土堆放至地块南边临近河边处,南侧靠近河边用木桩围住,地块进行平整。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不存在工业企业、家庭小作坊、池塘,无化学品使用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地块周边历史至今主要为民宅、农田,河流、农庄等,无重污染企业或其他工业企业、小作坊,地表水体上游无污染物排放口。西北侧距离本地块260米有一处万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湿地,村民生活污水经沉淀、污泥干化、反硝化后流入生态塘,最终排放至南侧小河,污泥干化后返田回用。湿地及排口位置位于地块西北侧,地下水流向的下游,且污水达标排放,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针对地块通过系统布点法(20*20m网格)在地块内共设置6个土壤快检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快检对照点位。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重金属污染物铜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1.00%~2.19%;镍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14.91%~26.50%;铬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3.03%~6.06%;铅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1.36%~5.14%;砷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20.55%~29.30%;锌的快检含量占标率为0.71%~1.03%。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浓度较低,最大值为0.15ppm。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快检结果与对照点快检结果比对分析,各检测项目浓度处于同一浓度水平,无较大差异。因此,该地块区域内土壤污染无风险。
综上,通过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且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内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文化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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