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留村北地块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丰路与平安南大街交叉口西南角,总占地面积22537.18m²(合33.81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8768°,北纬37.99010°。
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性质为村集体用地15113.23m²、铁路用地7172.30m²、道路用地251.65m²。地块于2019年完成土地征收手续,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该法中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2025年6月,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河北清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留村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技术导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污染分析、调查采样、检测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留村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得知,地块历史沿革,以村民自建房、铁路用地、道路用地为主,原村民自建房部分在2013年全部拆除以后,地块内部土壤存在被施工机械、车辆扰动的情况,该区域土壤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通过对地块内污染识别,得出本地块内部可能对土壤造成影响的污染物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通过对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工业企业污染识别,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洋食品厂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关注污染物为氨氮、氟化物、砷、汞、多环芳烃。
通过判断,本地块需进行污染确认,通过现场采集样品及检测确认地块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
本次调查判断布点法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14个(含2个平行样),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pH、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苊、蒽、荧蒽、芴、芘、菲、并[g,h,i]苝等检测项目分析。
通过调查结果可知,该地块土壤检出污染物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相关要求,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以及风险评价工作,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可进行地块下一步规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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