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568平方米(约3.852亩)。调查地块位于彭水县长生镇,北50米至长生镇政府,西至长生路,南250米至长生镇小学校,地块中心经度108.31976,纬度29.35657。1980年以前,调查地块主要为耕地;1980年左右,调查地块内修建粮油食品站;1996年左右,粮油食品站停止运营,地块闲置,西侧空坝修建商铺。目前,地块西侧商铺仍在使用中,其余构筑物均闲置,大部分区域地面硬化良好,东北侧空坝种植农作物。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调查地块现为储备库用地(1102),目前拟将该地块进行回收、出让,且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02),根据GB36600划分类别为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涉及权属和用途变更,故需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标准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于调查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个,采集并分析了4个土壤样品,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有机农药类及pH、总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关注污染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果表明:长生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拟规划用地性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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