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1〕5号),2025年4月2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根据《邯郸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重点监管单位,因此需按照指南等相关技术规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
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原邯郸市新型化工园区)内,麻呼寨村西特勤消防站北,全厂占地面积24948m2,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47.16″,北纬36°33′10.55″。企业建设用地属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碳六醇类产品2万t/a。
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河北微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1月21日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字〔2019〕282号”文件完成审批;2021年3月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2022年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首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及自行检测,截止调查检测之前,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料情况、产品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地块2022年度土壤环境隐患排查报告于2022年7月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7月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于2022年10月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年7月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于2023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7月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度土壤自行监测报告于2024年10月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企业属于非首次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非首次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企业结合《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和生产实际,对原有监测方案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布点位置及数量满足指南要求,并将调整后的方案及时上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存档实施。本地块2025年度为第四年度进行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2025年4月,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对企业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现场开展调查,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中相关要求的监测要求及监测频次,并结合《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2022年)中识别的重点检查区域布点和历年自行监测数据,编制完成了《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结合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企业概况
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原邯郸市新型化工园区)内,麻呼寨村西特勤消防站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47.16″,北纬36°33′10.55″。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4948m²。项目西侧为企业预留空地,隔空地为沙东干渠,南侧为河北圣奥化妆品有限公司,东侧为农田,北侧为拟建园区热电厂。所属行业为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企业产品及规模为年产碳六醇类产品2万t/a。
三、调查结论
1、土壤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12组土壤检测样品(其中平行样品2组)。地块内重点监测单元A、B、C、D中pH、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2、地下水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地下水采样主要利用厂区内现有的5口地下水监测井,5口监测井均在2022年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品)。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共检测2项,pH、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1)对比筛选值
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含1个平行样品),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共检测2项:pH、石油烃(C10-C40),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2)对比对照点
pH、石油烃(C10-C40)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为对照点的0.55-1.44,整体差异不大,可见企业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未造成污染。
(3)对比历史检测数据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值与该点位历史检测值对比分析可知,各监测单元监测井中pH趋势线斜率大于0,呈现略微上升趋势;石油烃(C10-C40)趋势线斜率基本趋于为0,说明其浓度在该区呈现下降趋势,均与对照点变化趋势保持一致,另外对比历年检出值的绝对变化量可知,各检出指标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均非常小,同时考虑到采样差异、系统误差等因素,初步考虑厂区内各检出因子的趋势走向为正常数据波动所致。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河北凯瑞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部长 联系方式:18931627856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玖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13730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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