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山南片P12-D133-2地块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坪塘街道白泉村、双湖村和红桥村科创大道与潭州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调查地块面积349838 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2.914917°,N:28.03027°。
调查地块原用途主要为耕地、林地、农村道路、水塘及居民点,隶属于坪塘街道白泉村、双湖村和红桥村(见附件6);2025年5月6日岳麓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征收、拆迁及土地平整。目前正办理集体用地转征为建设用地手续,现大王山南片P12-D133-2地块由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授权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大王山南片P12-D133-2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该地块作为高等院校用地(A31)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高等院校用地(A31),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7月8日,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作为该地块使用权人,委托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地块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对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分析,本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高等院校用地进行开发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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