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511524-2025-E-002#地块
占地面积: 1311.45m2
地理位置: 长宁县长宁镇石榴村
未来规划: 教育用地(0804)
2、511524-2025-E-003#地块
地理位置: 长宁县长宁镇石榴村
未来规划: 教育用地(0804)
3、511524-2025-E-004#地块
占地面积: 1916.36 m2
地理位置: 长宁县长宁镇石榴村
未来规划: 教育用地(0804)
4、511524-2025-E-005#地块
占地面积: 11230.20m2
地理位置: 长宁县长宁镇石榴村;
未来规划: 教育用地(0804);
5、511524-2025-E-008#地块
占地面积: 32728.37m2
未来规划: 中小学用地(080403);
二、第一阶段调查简述
2025年5月,我单位对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阅地块历史资料得出:①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利用历史为农田和居民区;②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罟,不涉及槽,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③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周边生产活动对调査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潜在风险低,对其士壤环境影响极小。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通过对宜宾市长宁县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历史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土壤快检等方式,确认长宁县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长宁县511524-2025-E-002#等5个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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