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当涂经济开发区工业干道与红桥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20072.82 m2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花园村
土地使用权人:安徽三塔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利用现状:荒地、菜地、坑塘
规划用地性质: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09)、商业用地(0901)
委托单位:安徽三塔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马鞍山市茂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村庄和农用地,2025年7月征收,今拟出让,建设智农创谷邻里中心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09)和商业用地(09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07月。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通过对本次调查地块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位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花园村,地块东至农田,南至红桥路,西至工业干道,北至地表水系(大西沟),总占地面积约为20072.82 m2。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村庄和农用地,2025年7月征收,今拟出让,建设智农创谷邻里中心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09)和商业用地(0901)。地块内现状为待建设荒地,存在零星菜地,地块内东侧区域为坑塘水面,西南角存在一组配电柜。
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用地和村庄,部分区域为地表水系和道路。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为农田、道路和地表水系,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外东北侧存在两家企业,企业运营期间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水系水质清澈,未闻到有明显异味,未发现有疑似污染痕迹,未发现地块周边有其他潜在污染源。
调查期间,我公司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和PID)对地块内存在的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PID读数显示为0.10-0.87 ppm,数值均较低;砷、镉、铜、铅、汞、镍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铬的检测值未超过《深圳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比对,无明显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09)和商业用地(0901)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深圳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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