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吉县公安局火石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位置:火石寨乡石山村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经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火石寨乡石山村农用地。2024年4月25日,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该地块作为西吉县公安局火石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2025年6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吉县2025年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地质勘探过程中无异味,土壤无污染痕迹。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通过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得信息,并结合相邻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整理分析可知:项目北侧为火石寨街道(预西线)、东侧为居民住宅(杨应川宅基地)、南侧为农户(主要建设养牛棚1座)。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单位,无地下储罐埋设等,周边历史和现状活动对本地块环境基本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风险,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调查单位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西吉县公安局火石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污染源,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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