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昆仑实业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仁寿县经开区A区(原文林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04.14631°E,29.98226°N,占地面积18000m2(约27亩)。
由于本地块历史资料缺失,主要根据地块使用者访谈了解到,历史上主要存在仁寿县昆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厂房于2010年建设完成,主要从事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活动,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2011年停产;2012年~2016年,本地块厂房处于闲置状态;2017年,长安汽车租赁约1400m2开展汽车保养、维修(包括喷漆)活动,2024年7月停产并搬离地块;2023年10月,奔宝维修中心租赁约940m2进行汽车保养、维修及销售活动,2024年停产并搬离地块;2023年,诚信家私家具店租赁约800m2进行售卖家具活动,现在正常经营;2023年,装饰材料公司租赁约2200m2进行各类墙板,各类装饰线条,公卫隔断、蜂窝大板、配套辅材、方通/格栅、背景墙及各种装饰材料的批发仓储活动,现在正常经营;2023年,仁禾物流租赁约200m2开展物流活动,2024年搬离地块。2024年8月踏勘期间,地块内经营企业有诚信家私家具店、装饰材料公司,地块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均已停止使用,生产设施设备除汽车举升机外均已拆除,构筑物均未拆除。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4号)及《仁寿县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1),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地块规划变更属于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及《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历史作为建设用地,本次拟变更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R),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受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四川巴斯德环境保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开展“仁寿县昆仑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四川巴斯德环境保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仁寿县昆仑实业有限公司的配合下开展调查地块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污染源识别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制定了调查地块的初步调查采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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