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原厂地块(以下称“本地块”)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红金工业园区兴园大道,处兴园大道东侧,面积21933.3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30.61″,N25°52′47.23″。2010年10月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从事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年生产规模2100吨。
2019年因地块所处赣县红金工业园内企业整体搬迁而拆除,本地块土地规划用途因此转变为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道路交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等四种地类。
通过对本地块污染识别,本地块特征污染物有pH、钴、铅、镉、砷、铜、汞、镍、石油烃(C10-C40),通过对周边地块污染识别,周边地块可能通过大气迁移致本地块的污染物有pH、氯化物。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要求,初步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45个基本项目+45项外特征因子(pH+钴+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分析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的常规指标+表1外特证污染物(钴+石油烃(C10-C40))。
本地块土壤调查评价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指标执行上海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4日,我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在初调超标点位四周按照不大于20m×20m的网格密度进行布点,地块内其它非污染区域则按不大于40m×40m的网度进行系统布点,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7个,共送检154个土壤,包括14个现场平行样,主要监测内容为pH、钴、铅、镉、砷、铜、汞、镍、石油烃(C10-C40);因新盛地块西北、西南侧水文地质情况,所建设水井均未见水,仍使用初步调查原有的5个监测井,验证并了解历时2年新盛地块地下水的变化情况,分别在地块上、下游分别布设1口监测井,共采集地块内7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的35项(除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含pH、钴、铅、镉、砷、铜、汞、镍地块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有13个土壤监测点位的20个样品的砷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14.39%,检出最大值39.5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0.8倍,其余监测项目均未超过所选用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总硬度最大超标倍数为0.52倍,硝酸盐最大超标倍数为1.29倍,氯化物最大超标倍数为2.09倍,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129倍,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它水质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依据现有土地利用规划,新盛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开展下一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