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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环站西路以东,西站南路以北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办事指南》有关规定: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印染、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汽车拆解、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以及涉及我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企业用地;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划拨,或用途拟变更为商业的地块,需按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西北角为兴隆皮革制品厂的一小部分,因此需按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委托后,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狮山镇环站西路以东,西站南路以北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四路5号
二、 地块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层2301室
三、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86328530
四、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狮山镇环站西路以东,西站南路以北地段地块
地块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环站西路以东,西站南路以北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024331°,北纬23.079275°
地块面积:14408.30m2
用地规划:B1商业用地
五、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5月~2025年6月。通过资料收集、多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上世纪90年代,除地块南部农田外,其他区域陆续建设厂房,入驻企业主要有南海市招大塑料厂、伟城不锈钢厂、佛山市南海区招大兴隆皮革制品厂等;2014年至2015年,地块内全部企业完成搬迁;2016年至2018年,除地块中部原仓库区域外,其他厂房、商铺等建筑均全部拆除并进行土地平整,地面覆盖抑尘网;2019年,地块中部仓库完成拆除,同期开挖地块中部土壤回填至地块西部绿化带区域,地块中部积水成塘;2020年至今,整个地块布局基本维持不变,整体处于闲置状态。
调查地块东侧为空地、水塘,南侧为西站南路,西侧为环站西路,北侧为佛山西站。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将整个调查地块列为重点关注区域。根据各时期入驻各企业生产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使用情况,周边相邻企业对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综合识别调查地块内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镍、六价铬、铅、汞、总铬)、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胺)、氯化物、硫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地表水和底泥的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所划定的重点区域,本次调查将调查地块整体作为重点区域。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将整体地块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原则上不超过1600m2的网格密度,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同时结合专业判断法将采样点具体位置设置在重点区域内的关注疑似污染位置,并结合重点区域系统网格内的重点关注区域和疑似污染位置分布情况适当在网格内增加点位数量。本次调查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1108.33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采样点位的要求。点位钻探深度为8.0~10.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7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81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
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pH、水分,同时考虑到生产设备、运输车辆、机修等均可能存在石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保守起见,所有点位均加测石油烃(C10-C40);针对佛山市南海区招大兴隆皮革制品厂的污染识别,对位于地块内的污水处理站、邻近点位以及管线位置(S1、S2、S3、S8)加测总铬、多环芳烃(加测8项,与基础项目合计16项)。针对南海市招大塑料厂,因生产时间较长,故对其厂区内点位以及底泥样品均加测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此外,由于地块2019年存在开挖地块中部土壤堆至地块近道路绿化带的情况,因涉及南海市招大塑料厂的部分土壤,故对地块近道路绿化区域内的点位均加测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总铬)、氯化物、硫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苯、甲苯、二甲苯、苯胺、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pH值和浊度。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和底泥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推导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的理化性质指标中,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重金属和有机物指标均低于对应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无机物指标中,砷和氯化物均低于对应的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硫化物在GW1和GW2的检测值较高,均高于(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标准限值。浊度与硫化物均属于(GB/T 14848-2017)中感官形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且由于缺乏污染物性质参数而无法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此外考虑到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在严格限制对地下水作为饮用用途的前提下,本次调查认为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3)地块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仅氯化物、铜、镍、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他指标均低于检测限。检出的指标均低于所选用的标准限值。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底泥样品监测结果均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地表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但需严格限制对地下水作为饮用用途以及后续地块开发过程中做好妥善处置,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作为B1商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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