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原厂地块(以下称“本地块”)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红金工业园区兴园大道,处兴园大道东侧,面积21933.3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30.61″,N25°52′47.23″。2010年10月赣州新盛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从事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年生产规模2100吨。
2019年因地块所处赣县红金工业园内企业整体搬迁而拆除,本地块土地规划用途因此转变为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道路交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等四种地类。
通过对本地块污染识别,本地块特征污染物有pH、钴、铅、镉、砷、铜、汞、镍、石油烃(C10-C40),通过对周边地块污染识别,周边地块可能通过大气迁移致本地块的污染物有pH、氯化物。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要求,初步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45个基本项目+45项外特征因子(pH+钴+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分析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的常规指标+表1外特证污染物(钴+石油烃(C10-C40))。
本地块土壤调查评价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指标执行上海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采用系统布点+专业判断的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9个土壤钻孔采样点,共采集88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外采集了共8处表层和浅层计16个土壤背景点分析样品;地下水采用三角型布点方法地块内共布设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
经检测分析,采集的19个土壤钻孔计88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中,有10个孔26个样(不含平行样)的砷检测值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2mg/kg,钻孔超标率达52.63%,样品超标率为29.55%(不含平行样),检出最大值36.2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筛选值22mg/kg的1.65倍。其它因子检测值未超一类用地筛选值。
采集的5处地下水监测井共5个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为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其它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地块内水质为)IV类水。
由于土壤样品中部分样品砷的检测值超过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1282—202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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