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本地调查地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大街与古城北路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4175.201m2(合21.263亩),中心坐标为E 116.18180°,N 39.91711°。地块1988年前为荒地,自1988年地块内陆续开展食品加工、酒店住宿等商业活动。现阶段地块内除民宅、酒店和建筑工地项目部内建(构)物未拆除外,其他区域建(构)筑物均已拆除、闲置。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出具的《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2024年2月8日),地块未来规划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通过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污染识别,确定:
(1)地块内潜在关注区为熟肉加工厂区域和酱菜厂区域加工区、酱腌区,潜在关注污染物:氨氮。
(2)周边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主要有: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北京北方程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广汽埃安、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区和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部位于地块西侧,潜在关注污染物:重金属(铅)、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类(菲、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咔唑、苯系物。
根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评估地块内原有企业建厂、停产后至今,熟肉加工厂区域和酱菜厂区域加工区、酱腌区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
初步调查阶段采用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样点位布设,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和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采样点位密度满足HJ25.2-2019、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导则与文件要求,土壤采样点位已涵盖本地块内所有潜在污染区域。
本次初步调查土壤关注污染物的检测指标包括:氨氮、苯系物、多环芳烃、咔唑、石油烃(C10-C40)、pH、GB36600-2018中表1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的检测指标与土壤检测指标基本对应,包括:氨氮、苯系物、石油烃(C10-C40)、GB/T14848-2017中35项常规因子(扣除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可知,本场地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超过本地块风险筛选值有2种,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标准限值有5种。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36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氨氮、苯系物、多环芳烃、咔唑、石油烃(C10-C40)、pH、GB36600-2018中表1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等指标检测分析。
土壤中共检出污染物22种,分别为7种无机物(氨氮、汞、镉、铅、铜、镍、砷)、1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乙烯)、13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菲、荧蒽、芘、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咔唑)和石油烃(C10-C40)。其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检出浓度超过本地块风险筛选值。
苯并[a]芘、二苯并[a,h]蒽2种污染物质仅1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位于酱菜厂区域空地(原成品库1)的表层,通过对该点位进行复核复测工作,复核复测结果表明,该超标土壤污染点位可判定为异常点,不具代表性。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分析地下水中氨氮、苯系物、石油烃(C10-C40)、GB/T14848-2017中35项常规因子(扣除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等指标。
地下水中共检出污染物20项,分别为1项物理指标(溶解性总固体)、9项无机及非金属指标(浊度、总硬度、硫酸盐、pH值、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氮计)、亚硝酸盐(以氮计))、10项金属和主要阳离子(汞、砷、铝、钠、铜、铁、铅、锰、硒、锌),检出因子中浊度、总硬度、硫酸盐3种污染物检出浓度超过本地块评价标准值。调查地块周边居民饮用水均为市政供水,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用途不敏感。地下水中超标因子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等均为一般常规指标,非有毒有害健康风险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本次调查不再关注。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类用地要求,可以安全使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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