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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秀湾路以南、鳌云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25-07-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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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秀湾路以南、鳌云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人:区健威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景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123号高明客运站北区二楼210室

联系人:韦家耀

联系方式:0757-88280555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秀湾路以南、鳌云路以东地块

地块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秀湾路以南、鳌云路以东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846715°,北纬22.946469°

地块面积:3431.40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5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原权属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阮北村民小组,于2009年被政府征收,目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调查地块早期北部为荒地,南部农田种植水稻;2014年地块南部农田改为种植香蕉,北部荒地开挖水塘用于香蕉林灌溉,同时水塘中部修建小路方便农户进出;2018年地块南部停止种植香蕉,地块整体闲置;2020年地块南部原农田区域清表平整,期间不涉及外来土回填;2023年地块北部出租用作九峯台项目部,对地块北部原水塘区域回填平整,回填土来自东侧九峯台场地平整土,未掺杂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2023年至今,地块北部为九峯台项目部,主要作为员工办公生活使用,南部为闲置空地。

       调查地块现状东面为九峯台在建楼盘,南面和西面为空地,北面为秀湾路和秀丽河。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历史至今无工矿生产活动,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存放、倾倒、填埋等污染事故,调查地块不涉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5392(生态)]所划定的重点区域。虽地块曾涉及外来土回填情况,但回填土来源清晰,来源地经污染识别环境风险较低,且回填过程不涉及工业固废、危废等回填,故将整个地块作为一般区域,考虑地块历史上回填平整过程中使用到勾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可能存在机械润滑油、柴油等油类物质跑冒滴漏,故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7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全部作为一般区域,按照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的原则布设采样点,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1143.8m2/个。点位钻探深度为6.0~7.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15份(不含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浊度、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可萃取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所有样品的各项指标中,除浊度外,其他指标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均低于推导值。本次调查地下水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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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秀湾路以南、鳌云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广东-佛山-高明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7.03 - 2025.07.17
周边公示 [228] 广东-佛山-高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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