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出让2025-28号宗地位于东方市琼西路东侧、北黎路南侧,现行规划为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调查结果表明,截止2025年6月,东出让2025-28号宗地(地块编码:4690073050049)土壤环境风险不符合规划用途相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的可能性:
☑低 。
理由如下: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获取信息分析,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土地用途为农用地(林地、农村道路等)、殡葬用地、废品回收站、PC构件作坊、夜市和农贸市场等。当前地块内主要为林地,其次为夜市、农贸市场、废物回收站、PC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作坊。其中,夜市为晚上进行商品零售或餐饮服务的临时性户外经营集群活动场所;农贸市场主要销售蔬菜等农产品;PC构件制作仅需要将水泥、砂和水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倒入模具即可,工艺简单,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且其现已停止运营生产;废品回收站地面堆放有回收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废旧塑料、废铁和废纸,堆放量约为350m3,不涉及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内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进驻;也未曾用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用地;未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曾用于危险废物仓储、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污泥或生活垃圾填埋、工业污水灌溉、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为林地、空地、琼西路、临时停车场,均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优先监管地块和已知的受污染建设用地,也不曾用于危废、尾矿、工业污水或污泥排放、存放、处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城镇村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等,均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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