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火车站北广场片区D4、D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片区D4、D6地块,调查面积30443.15m2,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东二路与杏园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北至杏园东路,西至东二路,南至胶济铁路,东至洪沟西街。调查地块内西侧历史上为淄博市张店区粮食局粮站,1958年独立为淄博鲁宝面粉厂,2023年淄博鲁宝面粉厂停产,2024年2月开始拆除,至2025年4月,淄博鲁宝面粉厂基本拆除完毕。调查地块内东侧为福升社区沿街房及居民住宅,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及居住用地,沿街房有张店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派尔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燃料总公司办公楼、山东物华租赁有限公司,不涉及生产,只用作办公及销售。2024年2月开始拆除,至2025年4月拆除完毕。根据《淄博张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站北片区修改》,该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周边企业产排污分析,周边历史企业对项目地块重点影响的企业主要有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淄博鲁中铜材厂、新华医疗器械厂、淄博妇幼保健医院等,本次调查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中土壤和地下水全部超标污染因子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待开发场地风险评估报告》中土壤、地下水中健康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的全部关注污染物、《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原厂址农药片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中全部超标因子及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因子:镍、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苯、乙苯、二甲苯、氯苯、四氯化碳、氯仿、1,2,4-三甲基苯、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三氯乙烯、二氯乙烷、氯甲烷、甲醛、氨氮、石油烃(C10-C40)、吡啶、丙酮、苯酚、苯并(a)芘、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溴-3-氯丙烷、六氯丁二烯、1,3-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一溴二氯甲烷、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五氯硝基苯、六氯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环氧七氯、狄氏剂、p,p'-滴滴依、p,p'-滴滴滴、p,p’-滴滴涕、氰化物、三氯杀螨醇、二硫化碳、马拉硫磷、乐果、氧化乐果、乙草胺、甲氰菊酯、杀灭菊酯(氰戊菊酯)。
该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土壤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现场共采集53份土壤样品(包括7份平行样)。土壤样品共计检测79种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无机物(氰化物、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33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8种)、有机农药(17种)、石油烃(C10-C40)。除pH外检出项共14种,包括6种金属指标(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甲醛、石油烃(C10-C40)、氰化物、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4-二氯苯、1,2,4-三氯苯。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各指标均未超标。
该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地块外布设1个现有对照井,现场共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包括1份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共计101种,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37种、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13种、半挥发性有机物4种、有机农药4种,其他挥发性有机物15种,其他半挥发性有机物11种,其他农药16种,石油烃(C10-C40)。除感官性状指标外检出项共18种,主要包括一般化学指标pH、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氨氮(以N计)、钠、锰、铜、锌,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毒理学指标主要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氟化物、砷、硒。其中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达到Ⅳ类水标准;总硬度、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达到V类水标准。其他检出项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地质因素有关。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以及样品监测结果,淄博火车站北广场片区D4、D6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规划要求,相关调查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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