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基本信息:调查地块名称为戴山村4号地块,位于湖州市吴兴区戴山村振兴路南侧、戴山北路西侧,地块四至:北至振兴路、西至振兴水电建材商行、东至戴山北路、南至农用地;地块面积为3563.13 m2;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为:N 30.888169°;E 120.195686°。地块规划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依据相关文件,本次调查地块属甲类地块,本调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土地收储手续需要,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湖州吴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办理“戴山村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事宜;湖州吴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欣润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针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地块历史及现状: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和虾塘,其中虾塘深不足1.5米,养殖时间为2006 ~ 2018年,2018年上半年被填平,据村委访谈了解到填土来源为本村拆迁的建渣,后调查地块空置到2025年初;2025年初地块开始建造戴山运动场,地块内北侧为一幢配套用房,配有硬化操场,南侧为篮球场,地块内四周边界做了一条环跑道。
3、采样布点: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柱状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南侧设置1个土壤柱状对照点及地下水对照点。
4、检测指标:本次项目初步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础指标、pH、石油烃 (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作为土壤分析指标;选取20种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种毒理学指标、GB36600中45项指标、石油烃(C10~C40)及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作为地下水监测因子。
5、评价标准:本次地块初步调查土壤指标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筛查的评价依据。本次调查项目地下水质量评估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
6、检测结果: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含对照点)。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地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样品除浑浊度指标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标准,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地下水检测结果在人体健康可接受程度范围内,对本地块开发利用影响很小。
7、总结论
根据上述结果分析,戴山村4号地块满足居住用地(07)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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