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新闸路二期(广场社区C010101、C010102 单元010-01、011-08)地块位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010-01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长沙路,南至北京西路,西至温州路,北至新闸路,用地面积为22810.1 m2,011-08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西藏中路,南至新闸路,西至水井苑,北至家化中房苑,用地面积为15362 m2。
1、地块修复目标值
本方案选取风险评估阶段确定的风险控制值作为本地块污染土壤的修复/清理目标值,分别为:砷(20 mg/kg)、铜(2000 mg/kg)、铅(400 mg/kg)、锑(20 mg/kg)、苯并(a)芘(0.55 mg/kg)、苯并(a)蒽(5.5 mg/kg)、苯并(b)荧蒽(5.5 mg/kg)、苯并(k)荧蒽(55 mg/kg)、二苯并(a,h)蒽(0.55 mg/kg)、茚并(1,2,3-cd)芘(5.5 mg/kg)、萘(25 mg/kg)、䓛(502 mg/kg)。
2、拟采取的修复模式与修复技术
本项目采用异地+原位相结合的处理处置的修复模式,其中对于异地修复的土壤建议优先考虑采用资源化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理。原位修复的土壤涉及有机污染的建议优先考虑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涉及重金属的建议优先考虑采用原位重金属淋洗处理技术进行处理。
3、修复工程量
本项目截弯取直后得到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的方量、深度。本项目土壤修复工程量合计27479.2方,最大修复深度11.5米。依据修复模式不同,异地修复工程量为16225.7方,原位修复土壤11253.5方,最大修复深度均为11.5m。
4、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方案
本项目清挖基坑普遍深度为4.5米,局部区域挖深7.50米~11.50米。为保护周边既有建筑物和地铁安全,根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要求,本项目基坑暴露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需快速回填。因此,基坑开挖至设计位置且无明显污染痕迹后,效果评估单位立即组织采样验收。采样完成后,施工单位即依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进行回填。该情况下,由于土壤的不均质性,可能存在部分区域基坑仍存在污染情况,针对不同超标因子及深度制定如下处置措施。
(1)基坑围护设计可开挖深度范围内超标情况
若验收结果表明存在基坑围护设计可开挖深度内清挖不彻底情况,则针对基坑超标深度进行二次开挖,清挖至效果评估单位验收合格为止。开挖后的污染土外运资源化协同处置。
(2)基坑围护设计可开挖深度范围外基坑超标情况
若验收结果表明存在基坑围护设计可开挖深度范围外基坑清挖不彻底情况,则针对基坑超标深度进行原位修复,修复范围为效果评估单位验收监测所揭示的超标深度。
5、二次污染防控
应对基坑挖掘、土壤场地短驳运输、土壤最终处置等环节中的噪声、大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采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监理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要求对后续修复施工过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7、修复效果评估要求
按照本市相关要求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针对修复工程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方案,并实施验收监测及效果评估。
8、修复费用和工期
整个修复工期预计200天,具体包括施工准备工作、施工阶段、效果评估阶段和评审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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