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产教融合创新园一、二期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集聚区内,地块北至创五路、东接科二路、南连创六路、西接科三路,厂区用地面积为 67.2 亩。场地现状为耕植地。由于地块规划用作教育科研用地/商务用地(A3/B2),2019 年 5 月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产教融合创新园一、二期项目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并编制该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一共在场地内布设了 6 个土壤监测点和 3 个地下水监测点,一共采集了 20 个土壤样品(含 2 个平行样)和 4 个地下水样品(含 1 个平行样)送实验室分析,此外还需要 1 个对照点,包括 3 个土壤样品和 1 个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结果为:
(1)场地土壤质量状况通过检测结果分析得知,场地内重金属中砷、六价铬、铜、铅、汞、镍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镉、VOCs、SVOCs在各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2)场地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场地内地下水中重金属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IV 类标准值;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W cjy3点位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化物、耗氧量、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V 类标准值,W cjy5点位中浑浊度、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V 类标准值,其余各点位各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IV 类标准值。在场地后续开发利用时,抽出地下水不能直接排放于周边地表水体中,建议直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系统中纳管排放。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认为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产教融合创新园一、二期项目地块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一类用地,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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