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储出(2021)1号地块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占地面积34375平方米。根据十堰市土地确权调查成果表可知,该宗地中28702平方米占用十堰市2006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经套核土地利用现状库分析,征转前地类分别为:12331平方米林地,656平方米公路用地,15715平方米建设用地。5675 平方米占用十堰市茅箭区2020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经套核土地利用现状库分析,征转前地类分别为:5481平方米林地,192平方米建设用地。 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天津路附近徐家沟村民居住,地块内曾有一个从事塑料管生产的企业(原十堰飞歌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该企业已于2015年注销,因已关停注销多年,其具体产品产量、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消耗、产污及治污情况未能获知准确信息,该企业用地属租赁性质。地块西南角是一个汽车修理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计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其中1个为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不包括土壤平行样,土壤平行样共计3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本地块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环境质量标准;本次调查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可以作为一类建设用地使用。故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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