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马家湾村,华润电厂南侧,紧邻241国道,灵河高速以南约3公里处。地块宗地面积为7000m2,土地权属单位为马家湾村,根据山西隆薪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项目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旱地、沟渠、果园及农村道路)。根据《宁武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42 次),即该地块作为应急物资储备库用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包括3个地下水兼土壤点位和3个土壤点位,不含对照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采集样品17套,送检样品17套(包含2套平行)。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中基本项目(45项)、表2中有机农药类(14项)和pH、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锌,共计64项。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六价铬除外)、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重金属(六价铬除外)、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锌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未超出《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地下水点位3个,采集并送检样品3套(含1套平行)。检测指标包括37项常规指标和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检测结果显示,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以O2计)、钠、菌落总数、硝酸盐等常规项指标均有检出,其他未检出或低于检出限。所有检出常规指标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以O2计)、钠、菌落总数、硝酸盐检出率均为100%。所有检出常规污染物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分别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非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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