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的要求,现将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海原县第六中学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称“项目地块”),现权属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称“建设单位”),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5°38′3.31″,纬度36°34′14.01″,项目选址位于海原县第六小学南侧,东靠北海北路,南临惠民西街,西靠华山西路,北靠富民西街,占地面积为 32062平方米(约合48.09亩)
2、调查结果:根据项目地块环境资料、有关政府文件等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分析等,本次调查确认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现有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可不进行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宁夏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395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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