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北流市大伦镇卫生院G〔2023〕8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北流市大伦镇卫生院G〔2023〕85号地块
占地面积:地块总面积1295.07m2
地理位置:北流市大伦镇大伦村圩二组
土地使用权人:北流市大伦镇卫生院
规划:居住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2.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建议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