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广州市源雅学校委托,广东众诚环保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广州市源雅学校运动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广州市源雅学校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道大源北路46号林安物流5、6号地块
联系人:古工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众诚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姬堂吉儿岗2号301房
联系人:周工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源雅学校运动场项目
地块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石湖村
中心地理坐标:113.354879°E,23.270454°N
地块面积:28680m2
用地规划:中小学用地
四、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1)2006年前,该地块为山林地,主要为龙眼树,非专人种植,无人管理。(2)2007年至2012年,地块内东南侧为空地,地块内北侧搭建了简易农棚,仅用于存放农具,农棚占地约1000m2,2012年拆除。(3)2013年至2019年,2013年地块内北侧进行简单清表;小部分区域搭建了简易大棚,占地约500m2,用做工人休息区,2019年底拆除大棚,红线内其余区域未进行利用。(4)2021年至2024年,2021年地块内整体进行平整,平整过程中不涉及外来填土与外运土,平整后北侧建设运动场,2024年进行拆除,期间运动场未投入使用,占地约10000m2;地块东南侧区域未进行利用,基本长满杂草。(5)2024年至今,地块内部分为空地,部分区域存在杂草。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广州市源雅学校运动场项目历史变迁、地块历史活动、周边相邻区域历史变迁及生产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情况结果,确认本地块红线范围内至今均未存在过工业企业的建设以及运营使用,历史山林地时期地块内树种主要为果树,果树为野生,无人管理,不涉及施肥和农药等使用。历史活动主要为搭建的简易农棚、休息大棚和运动场。农棚仅用于存放农具,不进行农作物种植及生产活动;休息大棚用于工人休息;运动场建设后未投入使用即拆除,建设过程仅地表施工,未涉及地基建设等,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红线范围外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源为地块东侧的猪棚。通过调查分析,村民喂养猪的猪食主要为向农户收集剩菜剩饭和米糠等,猪排放的粪便部分简单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用于还田,可改善土壤环境,部分粪便与杂草、灰土等混合制成堆肥。村民自养猪猪食较为简单,排放的粪便合理利用后对土壤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五、结论
通过对广州市源雅学校运动场项目历史变迁、地块历史活动、周边相邻区域历史变迁及生产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情况结果,确认本地块红线范围内存在至今均未存在过工业企业的建设以及运营使用,历史山林地时期,地块内树木主要为龙眼树,无人管理,非规模化种植,不涉及肥料和农药的使用,对地块不造成影响。历史活动主要为搭建的简易农棚、休息大棚和运动场,农棚仅用于存放农具,不进行农作物种植及生产活动;休息大棚用于工人休息;运动场建设后未投入使用即拆除,建设过程仅地表施工,未涉及地基建设等,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红线范围外为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源为地块东侧的猪棚。通过上文分析,村民喂养猪的猪食主要为散户收集剩菜剩饭和米糠等,猪排放的粪便部分简单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用于还田,可改善土壤环境,部分粪便与杂草、灰土等混合制成堆肥。村民自养猪猪食较为简单,排放的粪便合理利用后对土壤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故可认为地块(或地块内的部分区域)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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