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城投·西悦府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武威市凉州区柏树镇清水村,东临锦绣路,南临西夏街,西临清水路,北至汉武大道。面积52755.11m2,截止2025 年5 月地块现状为空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实施,其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方案需对《关于武威市2020 年第4 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0〕409 号)文件批复,征收本项目地块面积为37465.16m2,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调查地块拟建设《城投·西悦府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武政函(2022)17 号)一致,根据对照上述规划,该调查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为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贯彻实施,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供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以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用函〔2021〕147号)等相关通知文件的要求,必须依照国家现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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