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路南侧A-3-4地块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文昌路与柳东路交叉口东南侧。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4319919°、北纬24.3244722°,占地面积约为7113.89平方米,合约10.67亩。调查地块原利用类型原为工业用地,根据柳州市河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建设前原为柳州市鱼峰区河东村土地,1993年柳州市友泽汽车配件厂成立,前身为柳州市柳东汽车配件厂,2004年改制为柳州市友泽汽车配件厂,2010年柳州市友泽汽车配件厂倒闭,2015年厂房拆除,一直闲置至今,部分区域有种植情况。自2015年之后地块土壤未受到过扰动,不涉及土方的开挖。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因此,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了文昌路南侧A-3-4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为该地块的建设及使用提供依据。
调查地块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包括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访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未发现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征收后一直闲置至今,部分区域有种植情况;地块内没有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堆填的历史,无残留的固体废物堆放和填埋。地块东南面500m处存在一个加油站,经过调查加油站基本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调查地块没有受到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相关记录,地块内工业生产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影响。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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