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集海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五通金融商务区三期 06-11B15 地块南部增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五通金融商务区三期06-11B15地块南部增补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社区五通店里工业园,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 118.185259º、北纬 24.518223º,基于CGCS2000的总用地面积为3656.34 m2。基于厦门92坐标系的总用地面积为3655.06 m2。地块早期为耕地,1993年进行土地平整,之后五通村委会集资陆续建成店里工业园通用厂房,用于招商引进项目,主要生产企业为一些小型加工企业,于2020年完成征迁拆除后进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地 块无土壤扰动现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类)。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五通金融商务区三期06-11B15地块南部增补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及污染范围,为后续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基于初步采样分析成果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检测,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结果,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空间分布,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五通金融商务区三期06-11B15地块南部增补地块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重金属(砷、六价铬、总铬)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5 项常规指标(浊度、氨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要求。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第一类用地功能区划要求,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需开展后续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水平。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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