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马宗地2019-07号地块招商雍景湾二期(六江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地块中心经纬度:119.429616°E,26.010244°N,占地面积为39149.56m2(合58.72亩)。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商务金融用地B2、城镇住宅用地R2和广场用地G3。商务金融用地、广场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故相关评价以严格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规定为准则。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马宗地2019-07号地块招商雍景湾二期(六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65039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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