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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大兴区青云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HJXXGS 发表于 2025-05-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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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大兴区青云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大兴区青云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工业园区南部,四至范围:东、南至垡上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西至创业大街,北至汇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116°27′49.826″,39°42′22.880″。原有土地性质为“水浇地”及“其他草地”,历史曾作为农用地使用。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青云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大兴发改(审)[2023〕35号),DX08-0102-2602、DX08-0102-26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面积为51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10783562  闵工

四、调查报告结论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是水浇地、其他草地,地块内没有工业企业存在,不涉及生产活动。调查单位于2025年4月针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勘查和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44个土壤样品(包含4个室内平行样);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室内平行样)。

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中45项基础项目以及石油烃(C10-C40)、pH、有机农药类共计61项污染物指标;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指标包括GB14848-2017中表1中35项常规指标以及土壤检测因子中除上述检测因子之外的其他检测因子,共计85项。

经过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均未超过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其中,地下水总硬度超标原因主要与调查区域地下水环境背景有关。由于地块及其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超标污染物质不具备挥发性;未来在地块中活动的人群基本缺乏与地下水中污染物接触的暴露途径,因此调查范围内地下水质量满足未来用地规划要求,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A33基础教育用地”进行相应的开发建设,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调查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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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大兴区青云店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 项目位置
    北京-大兴区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5.26 - 2025.06.24
周边公示 [94] 北京-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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