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场地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政府储备地2014-084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政府储备地2014-084号地块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阳下村,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119.399316°E,25.755182°N,占地面积19962.3856㎡。现地块四至均为农用地。
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为农用地,2018年以前主要种植水稻、果树和蔬菜,2018年由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后一直闲置,地块内逐渐长满芦苇和杂草。根据《福清市城北组团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
二、调查内容
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调查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含快筛)、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本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
三、调查结果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业企业、生产作坊及畜禽养殖等活动;
(2)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及排水管网,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无固体废物在现场堆存;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无外来堆土;
(4)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水稻和果树,雨季时不特意浇灌,非雨季时使用大北溪水进行浇灌,未使用工业废水及污水灌溉;使用农家肥和复合肥施肥,辅助施用少量高效低毒的杀菌剂,以上活动不会导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周边地块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低,对调查地块造成的影响小;
(7)为进一步了解土壤中有害物质含量,对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砷As、镉Cd、铜Cu、铅Pb、汞Hg、镍Ni、钴Co、钒V的测定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铬Cr、锌Zn测定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Mn测定浓度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有机物总量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对比无较大差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政府储备地2014-084号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活动可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四、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36878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