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本项目涉及长兴县太湖街道内四个居民建房项目地块,分别为:祥符斗新村1号地块、钱家斗村2024-1地块、新塘村2024-1地块以及沉渎港村2024-1地块。祥符斗新村1号地块位于太湖街道祥符斗村村委会以北约50m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957425°,北纬30.999515°,四至范围为:东至祥符斗村村道,西至祥符斗村农田,南至祥符斗村村道,北至祥农家庭农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78m2;钱家斗村2024-1地块位于太湖街道钱家斗村村委会西北约200m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949789°,北纬31.050115°,四至范围为:东至钱家斗村民房,西至钱家斗村农田,南至钱家斗村民房,北至钱家斗村村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25m2;新塘村2024-1地块位于太湖街道新塘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982742°,北纬31.023658°,四至范围为:东至新塘村民房,西至新塘村民房,南至新塘村村道,北至新塘村民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2m2;沉渎港村2024-1地块位于太湖街道沉渎港村段家浒,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969288°,北纬31.058548°,四至范围为:东至沉渎港村村道,西至沉渎港村民房,南至沉渎港村民房,北至沉渎港村民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5m2。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均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地块后续规划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
地块位置、边界和面积信息表
地块名称 | 中心经纬度 | 四至范围 | 面积(m2) | 总面积(m2) |
祥符斗新村1号地块 | 119.957425°E 30.999515°N | 东至祥符斗村村道,西至祥符斗村农田,南至祥符斗村村道,北至祥农家庭农场 | 3178 | 4321.33 |
钱家斗村2024-1地块 | 119.949789°E 31.050115°N | 东至钱家斗村民房,西至钱家斗村农田,南至钱家斗村民房,北至钱家斗村村道 | 625 | |
新塘村2024-1地块 | 119.982742°E 31.023658°N | 东至新塘村民房,西至新塘村民房,南至新塘村村道,北至新塘村民房 | 342 | |
沉渎港村2024-1地块 | 119.969288°E 31.058548°N | 东至沉渎港村村道,西至沉渎港村民房,南至沉渎港村民房,北至沉渎港村民房 | 175 |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有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祥符斗新村1号地块、钱家斗村2024-1地块历史上仅作为农用地使用,目前仍为农用地。新塘村2024-1地块、沉渎港村2024-1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前待建设空地和闲置民房,居民活动对地块影响较小;同时,所有地块内历史上均无规模化养殖,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污染源,地块不是污染地块。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主要为村落、农用地等。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居民活动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清洁公司统一处理,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进行处理。因此,周边区域对次调查本地块影响较小。
4、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中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5、结论
综上所述,太湖街道祥符斗新村1号地块、钱家斗村2024-1地块、新塘村2024-1地块以及沉渎港村2024-1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用地要求,可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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