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曲松县曲松镇适度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涉及由林地、草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现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一阶段调查,调查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曲松县曲松镇适度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2、建设位置:曲松县曲松镇曲松村
3、地块调查结论:曲松县曲松镇适度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185292m2。地块历史为林地、草地和道路,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农村宅基地(0703)-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管线与沟槽等,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也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相邻地块的调查分析,相邻地块也不存在污染物迁移导致调查地块被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
二、报告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ER7e6nXkvSgfF7iYihvcg
提取码: uxd1
三、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叶工: 1778002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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